央视新闻频道2015年11月23日播出求美者被注射“生长因子”美容毁容采访视频:求美者在“三无”美容院注射“生长因子”药品后引发了注射部位生长畸形,如下巴红肿变长等。无需大动手术,无痕迹、无疼痛、恢复快的微整形热起来之后,一些无资质的美容院和个人,通过微信招揽求美者,非法注射“生长因子”药剂,30块钱一盒的“生长因子”药剂,卖给求美者是翻了几倍价的格。“生长因子”是国家正式批准使用的药品,因该药品因不好控制剂量和造型,目前仅限外用。也就是说,使用“生长因子”药剂进行整形美容,在当前来说,那是非法的医疗行为。
这则新闻揭露了三个现象:1、医美行业相关管理部门的失职,缺乏多渠道的监控导致医疗美容市场的野蛮生长;2、医美行业的利润非常可观,可使用“暴利”来形容(人性永远是经不住考验的,特别是在利益面前);3、求美者的盲目,既有自身缺乏对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了解,又有社会文化接纳因素的影响。以上三则原因中,前者会有相关部门立法管理和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,后者将在“互联网+”时代中矫正,最值得我们思考的是中间的因素--医美行业的“暴利”。
医疗美容行业的天价消费项目现象,再加上社会大众对这个行业存在的误解,引发了社会的巨大共识--这个行业是“暴利”!
面对“医疗美容”四字,大众只看到两个字“美容”,进而误解成了是“生活美容”--不就是修修眉毛做做头发吗?简单的服务、高额的价格,巨大的价格差距最容易刺激大众的消费心理。这种现象的出现,一方面来自求美者对医疗美容的认识不足,对消费的重视不够,贪图低价消费,进而带来了整形失败;一方面是“三无”机构(如生活美容院)、手术操作者的利欲熏心,他们非法给求美者动手术,非法使用药品,以次充好,牟取暴利。
所以,我们有必要再次回到源头来理清“医疗美容”的本质。
整形欲求的发生,是人们认识到自身形体与参照者(属于具体的肉身或意识的形象)存在差异,如人有四肢,缺少一肢或者四肢存在畸形者,因现实的不协调而形成心理上的矫正欲求--他需要通过外科整形来完成新形象的塑造。所以,整形必然跟“审美”有关,只是因早期的医疗条件和社会原因,矫正残缺成为了这个时期的要中之要。
观察医疗美容在中国的发展,早期是以治疗、矫正身体存在缺陷的需求者(可称为“患者”)为主要服务对象,因经济发展,社会风气的开放,人们逐渐接受了来自医疗方面的美容。从早期的“整形”到“医疗美容”名词的变化,从医患关系逐渐淡化到加强服务意识的新型医患关系(基于社会文化考虑,姑且称为“医疗关系”),国家的行政部门一直仍然将医疗美容的本质定位为“医疗”,要求从业者必须持有“三证”(医师执业证、医师资格证和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)。
从前面的整形欲求和发展历史可知,“医疗美容”具备医疗、审美的双重本质。“医疗美容”与“生活美容”的差异,在于前者会涉及到求美者的身体生理变形,后者只是求美者的外在妆扮。正因如此,国家行政部门凸显了“医疗”,对从业机构和人有严格的限制条件--医疗美容的消费,包含着医患、服务二重消费在其中。
求美大众的消费具有集体无意识的特点,在现实的消费中,他们对具体医疗项目会因项目术语、药品、语种、风险、法律责任等资讯不清楚进而盲目消费,进而引发了整容不理想或者毁容等结果,如最近这些年的赴韩美容的宓圆圆、靳魏坤、陈怡丽等求美者毁容维权事件。央视新闻频道的23日报道中,记者也采访了医疗美容的从业者,希望能给求美者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。但是,他们的那些建议不容易操作,如要求机构和从业者的三证,试问有多少人到医院有意识的去了解?从业者对求美者要求提供三证时候又会什么想法?
所以,在未来的“医疗美容”行业管理中,建议政府能在行政方面完善管理制度,明确管理部门和职责,将“生活美容”与“医疗美容”机构彻底剥离,严禁两种不同本质的服务机构出现交叉--最最重要的是,严禁医疗美容主治医生到“生活美容”机构做美容外科手术,同时要求两类美容机设置醒目的标识,不遵守管理制度者,责令整改或吊销营业资格。另外,加大力度宣传“医疗美容”与“生活美容”二者的差异,引导和支持医疗美容行业的学会、协会对医疗美容的科普,特别是在“互联网+时代”需加大力度扶持和推动医美电商平台的发展,使更多的行业信息平面化,需求双方获得对称的资讯,避免掉更多的“生长因子”之类的毁容事件的发生。